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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團公司接轉組織關系有哪些規(guī)定?
來源: 作者:組織部 發(fā)布時間:2014-11-17 字體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
(1)接轉組織關系原則上由黨員本人親自辦理。 (2)凡集團獨立管理黨員組織關系的單位之間,黨員工作調(diào)動后其組織關系可直接轉接。如:黨員從集團一公司調(diào)至二公司,其組織關系可由一公司黨委直接轉至二公司黨委。 (3)凡由集團公司黨委組織部代管黨員組織關系的分公司、項目部黨員,調(diào)出調(diào)進時,其組織關系均應由集團公司組織部轉往其新工作單位。 (4)集團公司指揮部(項目部)一經(jīng)撤銷,黨員組織關系要及時由集團公司組織部轉往新的工作單位。 (5)凡有黨員調(diào)出(入)中鐵大橋局集團的,其組織關系應由集團公司組織部轉往黨員新的工作單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