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招標編號:MBEC-Z-2016-050)
致各投標人:
1、原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7.3.1規(guī)定履約擔保的金額:履約保函(合同總價的10%)或現(xiàn)金(合同總價的5%),同時第三章評標辦法第二節(jié)專用合同條款第21條履約保證金21.7規(guī)定賣方應在合同簽訂前7天內,向買方提交合同總價5% 的履約保函或合同總價3%的現(xiàn)金作為履約保證金?,F(xiàn)明確規(guī)定投標人按照第二章招標人須知7.3.1規(guī)定履約擔保的金額:履約保函(合同總價的10%)或現(xiàn)金(合同總價的5%)繳納履約保證金。
2、第七章 投標文件“ 9組織供應、運輸、售后服務方案” 修改為:1)、因本材料特殊,要求根據(jù)本項目所處的地理位置、環(huán)境、氣候、交通和工期等情況,編制切實可行的方案。2)、本次招標包件HTGC-3材料特殊,要求投標人提供詳細的生產、供應方案,包括且不限于生產廠家的鋼坯來源、鋼材的軋制及質量控制措施等,提供的資料需真實并保證在供應中按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方案實施。
3、第三章 評標辦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”中“3.3.1 響應性評審標準 其他情況”修改為:1)、是否對技術條款或技術規(guī)格書提出了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;2)、包件HTGC-3投標人在投標文件“ 9組織供應、運輸、售后服務方案”中需按要求提供詳細的生產、供應方案,滿足招標人對質量、供應時間的要求。
請投標人收到本函件后,按下表要求填寫并加蓋單位印章后,于 2016 年5月24日17:00時前以掃描件形式發(fā)至631679069@qq.com。逾期不回函確認者,視為已收到并知悉本函件。
招標人: 中鐵大橋局集團物資有限公司
聯(lián)系人: 王先生 (電話:18627135907 ,郵箱:631679069@qq.com )
(澄清/補遺/答疑)函確認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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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5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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